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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:3147     * 贴子主题:无需签约!2月1日起,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在青大附院可直接报销

帅哥:高歌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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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 By:2024/2/2 8:23:04
为进一步提高门诊医疗保障水平,完善职工医保门诊费用保障政策,2月1日起,青岛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在青大附院门诊就诊产生的费用,可以直接纳入门诊统筹报销。
[b]覆盖人群[/b]
  青岛市职工医保参保人,无需定点签约,即可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。
[b]报销标准及报销范围[/b]
  1、报销标准。2024年,三级医院年度内符合医保统筹范围的费用,起付标准为800元。达到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,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60%,年度限额6000元;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65%,年度限额7000元。
  2、报销范围。门诊统筹报销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、服务设施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(简称“三个目录”)。统筹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(或累计起付线)。
  全额自费项目、部分项目的个人先自负部分以及美容、生殖、生育、工伤、健康体检、第三方责任等,不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。
[b]就诊及报销方式[/b]
  1、患者就诊。因院内临时卡(医卡通)无法进行门诊统筹费用报销,就诊时请务必携带患者本人医保卡(电子医保凭证)或身份证并主动出示,告知接诊医师您的职工医保身份。
  2、报销方式。接诊医师会将职工医保门诊患者的医嘱开具在“门诊统筹”页签,请您不要自费交费。您可通过手机选择“医保支付(仅限本人)”进行门诊统筹报销,也可持医保卡(电子医保凭证)或身份证,到院内自助机通过“门诊统筹报销”界面进行报销。
[b]手机端操作流程[/b]
  关注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生活号“青岛大学附属医院”,依次点击“缴费”->“去支付”,选择“医保支付”,按照提示完成操作即可。患者初次使用该功能时需要完成“医保电子凭证”授权。
[img]/tp/2024/0202/0822498697.jpg[/img]
[img]/tp/2024/0202/0822564700.jpg[/img]
[b]院内自助机操作流程[/b]
  在院内自助机上,请选择“交费“,职工医保参保人选择“门诊统筹报销”,点击“确认支付”即可。
[img]/tp/2024/0202/0823024703.jpg[/img]
[b]特别提示[/b]
  1、自费交费的患者不享受报销待遇,也无法累计起付线。
  2、门诊大病(慢特病)诊疗及结算方式不变。本市居民医保参保人门诊费用在我院不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。
[b]咨询电话[/b]
  市南院区:0532-82911224
  崂山院区:0532-82915918
  西海岸院区:0532-82919179
  市北院区:0532-82912726
  (工作日7:30-12:00,13:30-17:00)
[b]友情提示[/b]
  因院内临时卡(医卡通)无法进行门诊统筹费用报销,为保障您的报销权益,2月1日起,青大附院停止办理新建临时卡(医卡通)及补卡业务(儿科无证件、急诊特殊患者除外)。请您就诊时务必携带患者本人医保卡(电子医保凭证)或身份证。
  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制度改革是一项重大惠民便民政策,青大附院将进一步优化诊疗流程,落实医保政策,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诊疗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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