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ost By:2024/2/8 14:20:52
近日,即墨法院段泊岚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纠纷案件。承办法官通过现场勘察全面了解案情,妥善化解了该起涉企纠纷案件,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。
该案原告王某称,其在为张某的房屋安装监控时,因电缆漏电,导致身体被漏电的电压吸附发生触电,继而摔落受伤。电缆为青岛某公司安装。后王某将张某和青岛某公司诉至法院,要求两被告赔偿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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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办法官徐建龙在受理案件之后,深入分析案情,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积极沟通,但被告青岛某公司认为涉事处电缆没有漏电,不同意承担责任。本着查明案件事实的原则,徐建龙法官前往王某摔落处进行现场勘察,经用电笔对电缆进行检测,发现电缆确实存在轻微漏电的情况。
在查明事实之后,徐建龙督促青岛某公司抓紧整改电缆,防止发生危险,并积极组织开展调解工作,耐心为当事人释法析理。最后双方握手言和,达成和解协议,王某自愿撤回起诉。